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就改革法援制度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在刑事法援案件,受助人不能自選律師代表,一律由法援署署長指派。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在電台節目表示,修訂對業界有幫助,讓接辦法援案件能更公平分配於業內人士,不會過於集中在少數大律師或律師行身上,業界也希望透過接辦法援案件幫補執業。
湯家驊稱,近年是有過於集中的傾向,尤其一些專門處理司法覆核大狀,他們能成為資深大律師機會將增加,收入亦大增,認為業界應有更多人能獲取經驗,以免出現斷層。
執業律師黃鶴鳴在同一節目表示,法援與綜援不同,受助人對其律師的信任亦是很重要,不認為接辦司法覆核案件,過度集中於少部份大律師或律師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