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將於本月中開會,有消息指常委會計劃將內地《反外國制裁法》納《基本法》附件三在本港實施。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報章訪問時透露,日前訪京期間有就《反外國制裁法》與內地部門交流法律觀點,強調《反外國制裁法》的重點是「反」字,希望外界能夠從國家層面去看,如沒有人作出違反國際法的事則毋須動用法例,呼籲外界毋須對法例過分憂慮。
鄭若驊在《星島日報》訪問中指出,法例第14條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執行、不配合實施反制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引起本地銀行界關注,強調不要過分憂慮,若然有國家對其他地區實施所謂「制裁」,不符合國際法層面,其他國家亦可以作出相應合乎比例的反制措施。
被問及《反外國制裁法》能否解除美國對包括鄭若驊在內等中港官員制裁,她表示不希望話題被轉移至「你被人制裁所以要解禁」,希望大家都能夠從國家層面看事物,理解因有霸權主義國家胡亂違反法律制裁他人,所以訂立《反制裁法》是合法合理合情。
她又提到,今次訪京行程感受到中央對香港非常支持及關心,每個部長都強調他們非常支持「一國兩制」,有領導清晰講到,尤其是資本主義制度,強調他們清楚知道香港資本主義制度得以運作良好,有穩固的普通法法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