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10名民主派人士,承認前年10月1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被告判囚14至18個月,其中單仲偕及蔡耀昌獲緩刑。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出,警方情報指有人計劃當日殺警、破壞商場、港鐵站,呼籲公眾留在家中,而部分被告在遊行前夕仍公開呼籲市民遊行,雖然被告指「會示範一次和平遊行」,但認為這個呼籲是「天真」和「不切實際」。
胡官又提到,部分被告提出的「公民抗命」並非求情因素,因公民抗命必須展示行動屬和平和非暴力,而事實上當日遊行並不和平,部分地方有暴力情況,更罕有地令商店在公眾假期關門。
胡官稱,整體考慮後,認為必須判以阻嚇性和懲罰性的刑罰,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