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前編導蔡玉玲因採訪查冊車牌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即在申請表上剔選「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為用途,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判罰款6000元。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表示,關注法庭今次對港電《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的裁決。
協會指出,新聞工作者透過查冊等方式,就涉及公眾利益的社會事件,進行正當調查報道,追求真相及監察公營機構和政府部門工作,以維護香港整體及市民大眾利益。
協會認為,當局應採取措施維護新聞採訪自由,完善所有政府部門的登記查冊安排,而不是就新聞採訪設置限制和障礙,以保障公眾利益及尊重市民應有的知情權。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強調,法治、守法和新聞言論採訪自由是香港的重要基石,政府及社會各界亦應尊重及竭力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