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報章撰文指,有批評稱《港區國安法》違反普通法的「無罪推定」是荒謬的說法,完全沒有憑據,強調《國安法》就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加入嚴格的保釋門檻,並沒有否定「無罪假定」。
鄭若驊在《星島日報》撰文,指最近有媒體只用一句說話概括《國安法》「乃中央為香港『親自立法』」,批評終審法院以「缺乏司法管轄權」為理由,沒有審理一名被控人遭扣押「是否違反《基本法》賦予的人權」。
她指出,案件判詞已解釋為何終院沒有權力覆核《國安法》任何條文是否違憲或無效,判詞亦已清晰說明《國安法》保障及尊重人權並堅持法治價值,清楚列明「假定無罪」的原則及其他訴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