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20年12月31日 時事脈搏

黃馮律師行案 律師會:須待法庭命令取回款項

黃馮律師行因嚴重違反《律師賬目規則》,香港律師會決定行使法定權力,介入律師行的業務並暫時接管。

律師會指出,自介入以來,由律師會委任的介入中介人,及其他協助律師行日以繼夜按黃馮律師行的客戶記錄,通知當事人該行的情況及他們須另聘律師處理其個案。部分當事人可能已將款項存入該行銀行賬戶,介入中介人將與他們聯絡,通知如何提出取回款項的申索。因事件涉及不誠實行為,而該行賬目混亂,核實的過程需時,發放的方式亦須按法庭命令執行。

律師會又稱,已向不同政府部門及機構滙報有關事件,包括律政司、運輸及房屋局、印花稅署和香港銀行公會等,並向他們解釋介入一事,呼籲他們在其職權範圍內,盡力協助該行的前客戶。

律師會經調查後發現,黃馮律師行一名前文員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並容許不合資格人士成為客戶賬戶的簽署人,嚴重違反《律師賬目規則》,已就事件通知警方;基於調查結果的嚴重程度,決定行使《法律執業者條例》賦予律師會的權力,介入該行運作。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