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為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職提供堅實法律基礎,國務院港澳辦堅決擁護,並將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聲明表示,鑑於香港新冠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依法作出推遲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一年的決定,體現出對香港市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有利於保障公共安全和立法會選舉的公平公正。
在香港特區立法機關因無法正常進行換屆選舉而出現空缺的情況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作出關於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職的決定,明確9月30日後,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十分重要,十分及時。
這一決定為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職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有利於維護香港特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確保香港特區政府正常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港澳辦相信,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會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共同做好與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職有關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