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前省委書記、副省長趙正永,因受賄約7.2億元人民幣罪成,今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趙正永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被告於2003年至2018年間利用職務上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妻子等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約7.2億元人民幣。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趙正永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其收受部分財物犯罪未遂,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