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今日起在所有室內公眾場所要戴口罩,涵蓋範圍包括所有公共交通交滙處及轉乘站。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在電台節目表示,「室內公眾場所」的定義,是指任何公眾人士可以去到的地方,包括開門做生意的商舖,但辦公室並不計算在內,不過希望市民自律,包括僱主應要求僱員在辦公室戴口罩,強調按規例,戴口罩需要遮蓋口和鼻,否則亦屬違例。
此外,陳肇始無正面回應入境檢疫措施是否引致本港第三波疫情的漏洞之一,只表示本港邊境管制一直嚴謹,至今未讓其他國家人士入境,與其他地方的措施相比,是很嚴格。
陳肇始又說,衞生署疫苗科學委員會正了解更多有關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資料,檢視甚麼疫苗適合引入本港使用,強調安全及有效性是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