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快必)今午被警方拘捕,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警帶到粉嶺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9月25日再訊,期間不得離港,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一次,及在下周一前支付10萬元擔保金。
控罪指出,48歲被告譚得志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非法地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
2020年7月17日 時事脈搏
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快必)今午被警方拘捕,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警帶到粉嶺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9月25日再訊,期間不得離港,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一次,及在下周一前支付10萬元擔保金。
控罪指出,48歲被告譚得志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非法地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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