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立法後,獲任命警務處國安處首長的副處長劉賜蕙接受央視專訪時表示,對任命感到無比光榮,同時亦意識到肩上的重要責任。
劉賜蕙表示,警務處國安處工作主要協助執法維護國家安全相關的工作,包括:收集分析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訊息;部署、協調、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和行動等多項職責。
劉賜蕙指出,警隊作為主要的執法機構,可借這條《港區國安法》賦予的權利,保障香港的安全穩定、「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和國家的領土完整,使命是光榮及任重道遠。
她又強調,面對國家安全的缺口,政府和警隊必定竭盡所能達致立法的目的,令香港可以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