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署名文章指出,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大舉措,是保證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
文章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僅是「一國兩制」題中應有之義,而且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有了港區國安法,「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將裝上「殺毒軟件」,從而運行得更安全、更順暢、更持久。
文章強調,中央對香港特别行政區的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責任,必須有實際抓手,才能真正震懾群邪,更有力維護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
文章指出,中央果斷出手,依法打擊極少數賣國、禍港、殃民的害群之馬,就是為了保護香港同胞的合法權益,守護好香港市民的家園。這部撥亂反正的安定之法,將從根本上清除「亂港病毒」。唯有如此,香港才能實現長治久安,「一國兩制」才能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