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聲明,稱鑑於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局勢日趨嚴峻,又難以在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立法,特區政府支持全國人大審議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聲明表示,《決定》通過後,香港將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完成有關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確保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長期繁榮穩定。
林鄭稱,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決定》沒有修改《基本法》,也沒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憲制責任和法律義務。香港仍有盡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立法責任。
她認為,《決定》和有關全國性法律的制定,將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也不會影響香港司法機關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