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在人大會議説明有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定草案。他表示,自2003年《基本法》23條立法受挫以來,有關立法在香港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嚴重污名化、妖魔化,香港特區完成立法工作實際上已很困難,認為立法工作有長期被擱置風險。
王晨指出,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明顯存在不健全等問題,令香港特區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活動愈演愈烈,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必須採取有力措施予以防範、制止及懲治。
王晨表示,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經認真研究並與有關方面溝通後,提出採取「決定+立法」的方式,分兩步予以推進。第一步是全國人大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作出有關決定,就相關問題作出若干基本規定,同時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
第二步是常委會根據憲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授權,結合香港具體情況,制定相關法律並決定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在當地公布實施。
王晨透露,常委會會議星期一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情況的報告》,認為有必要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同意國務院提出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