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本月28日舉行會員大會,改選20名理事當中5個最資深理事的席位。今次改選有10人競逐,當中5人自稱開明派,早前有指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向部分會員推薦另外5人,她今日親身回應,再次表明是以個人身份推薦,是行使言論自由權利,不存在利益衝突。
彭韻僖稱,自己以個人身份發電郵,推薦部分她曾共事、覺得對方有擔當的參選人,稱「年年都咁做」。她強調每個人有言論自由,不認同推薦理事會參選人有利益衝突,每位理事都有權競逐會長,不可以因此禁止他們發表個人意見權利,形容利益衝突指控是「指鹿為馬、混淆視聽」,她表達個人意見「合情合法合理」。
彭韻僖的推薦電郵中提到希望律師會保持政治中立(apolitical),問到是否認為有會員過於政治化,她拒絕評論個別候選人,只道律師會一直堅持政治中立,過往幾個月努力維持公信力,律師會若受政治立場影響,難保客觀提供法律意見,表明律師會「政治上係色盲」,不會受任何外在因素、顏色標籤影響。
彭韻僖信中又歡迎有需要人士可授權她投票,問到為何她提出以授權方式投票而非建議郵寄投票,她表示,授權、郵寄、親身授票都合法。她認為律師會會員有其專業水平及個人自由決定授予哪位參選人。
律師會副會長陳澤銘亦認為有人「妖魔化」授權票,指授權票制度在普通法下存在逾百年,是合法做法,又指不相信有人可以向會員施壓必須授權投票。問到是否有「中聯辦名單」,另一副會長喬柏仁否認有外部人士影響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