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日去信廉政公署,要求徹查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及其妻子的腐敗行為。
林卓廷指出,日前傳媒揭發陶輝夫婦涉嫌非法經營無牌旅館、非法霸佔官地等違法行為,事發後兩人不單未有全面交代事件,反而負責追查事件的記者遭警方無理拘捕及遭違法搜查其新聞材料,有關行為明顯屬濫用警權及公報私仇,打壓追查警隊高層醜聞的傳媒,已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此外,陶輝夫婦均為警務人員,遭揭發經營無牌旅館和懷疑經營電壓穩定器業務,林卓廷表示,令人質疑他們可能未有如實向警務處處長作出利益申報及獲得批准,有關行為如屬實,將嚴重違反警隊紀律及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代理人的污交易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故要求徹查陶輝夫婦涉及的腐敗行為。
另外,對有人涉嫌使用記者照片作Facebook頭像,私隱公署指出,留意到有關資料當事人及其所屬的傳媒機構已公開表明會作出投訴。公署接獲投訴後,定當按《私隱條例》處理並查找相關事實,以確保公正執法。基於將展開調查,公署不會評論有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