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指港高等法院對《禁蒙面法》做出「違憲」的裁決違反了《基本法》,強調對某項法律是否違憲的裁決,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才有權力做出。內地官媒《環球時報》發表社評,認同法工委表態是重要的撥亂反正。
文章指出,香港司法體系運轉,很多時候受到價值觀和政治立場的驅使,沒有做到真正忠誠於法律精神。一些法官更是背叛了《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背叛了法律精神和司法職業倫理。
文章又批評高院的裁決,引起極其惡劣的影響,強調司法是止暴制亂的重要一環,但一些法官沒有為恢複香港秩序履行他們應盡的責任,毫無原則地釋放被警察抓捕的暴徒,向社會傳遞了錯誤的訊號,使激進示威者更有恃無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