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今晨出獄,現時台港雙方就移交疑犯問題一直爭拗,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無謂的爭拗沒有意思,故嘗試提出解決方法,希望雙方政府能夠採納其建議,盡快讓公義得以彰顯。
涂謹申認為,可以採用香港政府過去行之有效的「會見證人程序」,即凡外地的執法機關可向特區政府就某一案件要求會見某一位證人,在證人自願及香港警方陪同下就可進行會面。
將有關程序放到陳同佳案,他指出,在台方信納所有事實後,雙方就可相約時間到機場乘飛機去台灣,如飛機屬台灣航空公司,台方就可以在飛機上執行押解程序,否則,在飛機進入台灣領空後就可執行押解,按此程序,台方就能成功押解一名犯人回台灣。
涂謹申表示,上述有關程序完全行得通,既沒有跨境執法問題,也不涉面子問題,過去也有十分多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