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早前指香港處理台灣殺人案時,放棄應有的司法管轄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指不同意有關說法,重申律政司基於證據、法律及檢控手則決定不檢控,香港即沒有司法管轄權,又稱台灣若要求香港協助,港府會在合符香港法律下盡力配合。
鄭若驊稱,香港司法制度中,檢控與否須考慮證據、法律及檢控手則,若決定不檢控,香港即沒有司法管轄權。她又指出,台灣殺人案及案中相關立據都在台灣,故台灣有司法管轄權處理。
她續稱,香港與台灣沒有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議,雖然港府希望可與台灣合作,但每一個程序上都需要有一個法律基礎,沒有法律基礎將疑犯口供轉交至台方,但在工作層面上,香港警方可以與台灣當局商議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