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決定出獄後到台灣自首,台灣法務部稱,願意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協助提供案件在台灣的相關證據。
法務部又稱,特區政府曾經兩度漠視台灣司法互助及遣送疑犯到台灣的要求,為確保真相和證據完整性,才呼籲擁有證據的香港特區政府追訴,強調如果港方再次漠視,顯見是特區政府放棄司法主權,絕非台灣方面。
對於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陳同佳在思考後,決心自首,是一個令人釋懷和寬心的結局,希望事件能為現時的局面帶來寬鬆的感覺。台北陸委會回應指,台灣司法單位已盡最大努力積極偵辦案件,但港方至今未提供任何在港證據,更漠視應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台灣刑事警察局表示,收到香港警方致函,轉達陳同佳自首意願,會提供合法且必要協助。由於過去無相關案例,會持續與相關單位討論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