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向全體議員發信表示,立法會主席已批准保安局局長於本周三(16日)立法會會議,恢復二讀辯論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目的是宣布撤回該條例草案。
信件指出,局長宣布撤回該條例草案時,可就與撤回條例草案有關的事宜向立法會發言,但該等發言不容辯論。立法會毋須就有關撤回進行表決。
2019年10月14日 時事脈搏
立法會秘書向全體議員發信表示,立法會主席已批准保安局局長於本周三(16日)立法會會議,恢復二讀辯論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目的是宣布撤回該條例草案。
信件指出,局長宣布撤回該條例草案時,可就與撤回條例草案有關的事宜向立法會發言,但該等發言不容辯論。立法會毋須就有關撤回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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