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8歲中五男學生在荃灣大河道被警員開槍擊中受傷,警方落案控告他「參與暴動」及兩項「襲警」罪,另外還有5男1女被控暴動罪,其中一人被控縱火罪,案件同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受傷學生因仍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醫,未能出席應訊。由於控辯雙方對於能否讓他擔保存爭議,法庭安排明天就案件再審,控辯雙方將提出書面陳詞。
辯方在申請保釋時指出,警方在各被告所搜出的涉案工具並沒有攻擊性,大多是保護裝備。控方則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並反對各被告保釋申請;稱警方在各被告身上搜出疑似大量暴力或激進示威者的物品,例如對講機、頭盔及一些保護工具等。
根據控方案情,大批示威者10月1日在荃灣示威活動中,被警方拍攝到投擲石頭,甚至鎚仔等硬物和燃燒物。涉案的中五學生涉嫌在大河道對警方防線窮追猛打,期間手持武器及投擲磚頭。由於他戴着粉紅色面罩和黑藍色的自製盾,裝置獨特,容易被認出。
該5男1女被告年齡介乎19歲至38歲,包括清潔工、程式員及學生。計及中槍的中五學生,共有3人在醫院留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