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早上在機場入境時被捕,涉嫌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11月8日再提訊。
林朗彥獲准以1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指定時間要到長沙灣警署報到,以及要遵守宵禁令等。林朗彥在庭外指出,今早由台灣返港時遭入境處截停,其後被警方拘捕及搜身,過程中並沒有受到不禮貌對待。
對於近日發生多宗傷人案及大規模拘捕行動,他認為,相關事件已引起白色恐怖,但不會阻礙港人追求自由。
涉及同案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成員周庭,早前提堂獲准保釋,押後至11月8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