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市民昨日在反修例遊行結束後,轉往佔據旺角彌敦道一帶馬路,警方晚上11時前採取驅散行動。
警方發表聲明指出,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但近日有不少示威人士在多處非法集結,衝擊警方防線,亦多次佔據及堵塞道路,嚴重癱瘓交通,對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構成嚴重威脅。警方有法定責任維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必須作出平衡考慮,採取適時及適當的行動。
警方亦留意到在昨晚及最近的行動中,當人員向前推進進行驅散時,經常有個別立法會議員站在警方的推進缐前,阻擋警務人員,嚴重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這些行為亦同時為議員本身、警務人員、傳媒及示威者帶來極大的人身安全風險,籲任何人士切勿以任何方式阻撓警方的行動,否則有可能會觸犯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
警方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亦明白傳媒有需要拍攝警方驅散的過程,但警方必須籲傳媒工作者,在採訪公眾活動或大型的示威活動期間,應以自身安全為上,在警方進行驅散時,切勿「零距離」貼近警察的推進線,以免發生危險。
警方明白立法會議員的工作,亦樂意在合適時間向他們解釋警務工作,但這必須在不影響警方行動需要和成效的大前提下進行,而絕對不可能在執法行動期間,如驅散行動進行時,暫停行動向議員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