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提出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目的很簡單,並非要挽回已被損毀的個人聲譽,而是希望讓香港回復相對平靜、和平的環境,不希望再看到有警員和年輕人受傷。
被問到會否就事件問責辭職,林鄭月娥多次重申,當初政府推動修例,是受服務香港的熱情驅動,為香港好,以及出於對台灣殺人案受害者父母的同理心,希望修補制度上的漏洞。
她說,雖然部分涉及內地的議題,可能有人會有恐懼,但如果初心正確,仍然值得推動,例如過往的高鐵「一地兩檢」。
林鄭月娥又提到,如果有人認為,特首由中央委任就只聽中央指示,這種看法是不符《基本法》,強調特首是雙重問責,既對中央問責,亦向市民問責,特首或特區政府都要守法,嚴格依從憲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