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察總部衝鋒車和跑馬地警署被投擲汽油彈案,警方拘捕4名男子,其中24歲男子被控兩項縱火罪,明日(周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3人獲准保釋候查。警方表示,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補。
4名被捕男子年齡由22歲至60歲,警方搜查疑犯坐過的車輛,檢取部分物品進行科學鑑證檢驗。警方相信涉案兩個汽油彈都由24歲疑犯投擲。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縱火是非常嚴重罪行,最重的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警方不會容忍暴力行為,會繼續全力追查。
他再次強烈譴責,這些針對警隊或警署建築物的嚴重行為,香港是一個和平和治安良好的社會,任何這些行為,警方一定會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