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早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民主黨涂謹申表示,假設所有上街的市民都是糊塗,不了解草案內容亦被人誤導,問政府到底要多少市民下月參加遊行才肯撤回修例建議,再聆聽意見和討論。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確實有許多人不了解運作及沒有仔細閱讀草案內容,例如新聞界及法律界人士。
他又指有人擔心創作會被移交,但有關罪行須同時符合兩地刑事法例才會移交,由於香港不會因創作而觸犯刑事法律,因此不可能被移交。
李家超強調,香港有採訪自由,不會因為採訪異見人士而構成刑事罪行,香港亦有出版自由,不會構成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