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早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由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就修訂《侵害人身罪條例》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擴大香港法院域外法權,讓香港法院可審理港人涉嫌在外地干犯謀殺罪行,偏離政府一直沿用的屬地原則,因此並不可行。
鄭若驊表示,因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楊岳橋的草案將沒有追溯力,不能追究條例生效前的罪行,難以處理台灣殺人案。她又重申,目前政府提出的修例建議較為可行,相信政府的方案可以在保障人權之下加強打擊犯罪。
楊岳橋表示,他提出的條例草案是處理涉及香港人在海外干犯的殺人罪行,不同意律政司的論點。
他又認為所提草案是修改法庭程序,而非法律程序,沒有將一些行為由合法變為不合法,認為草案帶有追溯力,可以處理台灣殺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