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仍未選出主席,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此表示極度失望及遺憾,指會議經過2小時討論,連選主席程序都未進入。
李家超指出,現時在時間上有緊迫性,涉及台灣殺人案的疑犯最早10月釋放,因此要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完成修例,否則本港便沒有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引渡程序。他促請法案委員會盡快展開工作,如議員提出任何意見,可解決修例的兩個目的,政府會考慮。
被問到會否將草案直接提交大會審議,李家超說,希望按一般立法程序先在法案委員會處理,政府會努力,目前距離7月休會餘下只有2個半月,如大家認真審議,相信有足夠時間在休會前處理。他強調,法案委員會是最適合討論草案,政府團隊可解釋立法目的及不同建議背後的法律考慮,法案委員會討論後,議員亦可提出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