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體育園今早舉行動土儀式,中標公司須在合約期起54個月內完成建造,如有延誤須繳付每天430萬元的違約賠償金,而體育活動總出席人次,在首5個營運年度每年要有60萬人次,如不達標,按每人次罰款25元。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區諾軒認為,有關條款能讓承辦商有更大誘因按時完成工程,可加強業界紀律;若今次試行成功,希望日後能繼續沿用,加強施工問責效率。
他續稱,由於租用率是條款的一部分,相信中標公司會有誘因增加承租率,避免如西九戲曲中心一樣,因場租太貴較少人租用,亦希望能夠吸引更多團體租用舉辦體育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