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啟德體育園項目的進度以及細節。就當局在啟德體育園項目中設立罰則,提高保證金,訂立營運指標以及中期檢討機制等安排,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歡迎。
劉國勳稱,政府過往經常強調會加強監察,但都只是停留在口頭階段。今次當局在項目合作中列明有關的罰則安排,相信有助提升項目的工程及管理水平。
根據合約規定,若有任何工程延誤,承辦商須繳付每日430萬元的違約賠償金。當局亦要求承辦商及其母公司就項目繳交總共不少於7億元的項目保證金。劉國勳建議,當局可以考慮將上述措施延展至其他大型項目,從整體上提高本港各項工程及項目的水平。同時,認為當局應該設立機制,就超支問題向承辦商作出相應處罰,保障公共資源。
此外,他建議,當局除了向營運商罰款外,亦應該設立機制,要求有關方面就表現不達標的項目提交切實可行的跟進計劃,以切實改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