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墮樓一事,有部分人對校本管理政策提出質疑,教育局重申,在校本管理原則下,學校絕非不受規管,當局絕不會推卸監管學校的責任。
教育局指出,根據《教育條例》條文清楚訂明,在法團校董會運作下,辦學團體、法團校董會、校監以至校長的職能,學校管方應有適當的制衡機制,任何人包括校長都不能獨攬權力,成為所謂的「土皇帝」。
局方稱,當接獲學校員工提出投訴時,在得到投訴人的同意後,將投訴事項通知有關學校,並要求學校提交資料和作出回應,再決定是否要採取進一步行動。調查完成後,當局會直接回覆投訴人,若投訴人不滿調查結果,可作出上訴。
另外,教協稍早表示,將以工會身份向法庭要求召開該老師墮樓身亡的死因研訊,以查清事實並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