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田徑協會副主席王楠表示,為了更好地監督管理賽事營運公司,中國田協對現有政策做了多項修訂。
王楠指出,中國馬拉松目前有近千家營運公司,存在賽事營運不規範、賽事同質化嚴重等特點,為了提升營運公司的辦賽水平,規範辦賽程序,確保辦賽安全,所以需要對現有政策和規定進行修訂。
中國田徑協會在賽事管理辦法總則中明確,賽事組織人員包括賽事營運公司人員,每項賽事的競賽規程和賽事組織實施方案,必須報批中國田徑協會後方可實施。
在最新修訂的《中國馬拉松及相關運動賽事營運公司註冊管理辦法》中,中國田徑協會強調,以前只是中國田協對A類共辦賽事營運公司進行監督管理,今後將擴大到A類共辦賽事、B類認證賽事,以及C類備案賽事營運公司。
針對賽事營運公司在賽事組織、賽事推廣、賽事營運及其他賽事服務等方面,出現的違規情況。中國田協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處罰,包括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取消1至5年營運資格、永久禁入等,處罰結果在中國馬拉松官網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