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2017年報稱在旺角遭擄走及禁錮,被警方控告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
負責整理涉案閉路電視片段的偵緝警員林錦華作供時指,多段片段中出現一名疑似是林子健的男子,其外貌、衣着及步姿都一樣,步行時無障礙。片段顯示,該男子前年8月10日下午在旺角購買球衣,並在附近步行,途中戴上帽和口罩;之後獨自登上一輛小巴前往西貢海灘,並戴着帽和口罩,其後離開。
警員又稱,林子健在翌日凌晨約2時,返回馬鞍山寓所附近,在頌安商場便利店購買香煙及提款,當時已無戴帽和口罩,但衣着與早前多段閉路電視片段一樣,男子其後到商場卸貨區停留約20分鐘,便返回寓所。
辯方盤問時指出,呈堂路線圖中以虛線表示的是沒有閉路電視拍到的路段,詢問林錦華是否估計得來。林錦華回答是,但指自己是合理推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