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政府以禁止投標方式,懲處沙中線紅磡站總承建商禮頓建築,是有勇氣,但形容懲罰是「遲來的春天」。
他認為,禮頓是跨國企業,目前有約800億元政府及港鐵工程在手,加上在海外有大量工程,罰禁止投標15個月對禮頓影響不大,認為除牌或停止投標資格5年,才有足夠阻嚇力。
他又指出,就擅改圖則和有鋼筋被剪短事件,禮頓被罰停止投標1年,以及聯營承擔土瓜灣站工程的三星及新昌被罰停止投標4個月是恰當,但聯營負責會展站工程的禮頓和中國建築工程,拒絕按港鐵要求停工,只暫停招標3個月是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