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重慶市教育委員會聯合下發文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以其財產支付子女入學就讀高收費民辦學校。
根據通知,高收費民辦學校是指學費標準高於本區縣同類型公辦學校學費標準的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學校。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對象為自通知發布日起,重慶市各區縣高收費民辦小學、初中、高中新登記入學學生的父母。
通知要求,相關學校需在辦理入學登記前,確認申請入學的學生父母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經查實,新入學學生的父母,其中一方(或雙方)為失信被執行人,高收費民辦學校不得為其子女辦理入學登記相關手續,並向學生父母做好解釋工作,讓其子女就讀公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