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前年農曆新年期間發生大型騷亂,時任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等人暴動罪成,案件今判刑。
梁天琦暴動罪被判囚6年,至於襲警罪就判囚12個月,同期執行。
同案的第三被告盧建民被判7年,至於開審時已認罪的黃家駒,則判囚3年半。
控罪指,梁天琦於前年農曆新年期間,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上月18日經陪審團一致裁定罪成,在審訊前他又承認一項襲警罪。案中另外兩名被告,黃家駒於審訊前承認暴動罪,盧建民被控在旺角砵蘭街參與暴動,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
至於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被控在旺角砵蘭街參與暴動,由於陪審團未能達成有效裁決,律政司已通知辯方,決定就該項控罪進行重審,法庭將於下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