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受賄案,早上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孫政才當庭表示,自己受到法律的莊嚴審判,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真誠認罪悔罪。
審判長宣布,本次庭審需要審理的全部事項已經完成,合議庭將依法對案件進行評議,擇期宣判。
在庭上,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控孫政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孫政才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都無異議。
公訴人之後針對指控的具體犯罪事實進行舉證,宣讀書面證據、證人證言,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播放證人作證的錄影片段等。辯護人亦出示在案相關證據,雙方充分發表質證意見,分別對出庭證人進行詢問。孫政才對庭上出示的證據都表示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