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初步構思中,有12年的補貼期,而商界則要求延長有關時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對於延長補貼期持審慎態度。
羅致光稱,在可見的將來,政府的財務應該有能力負擔。如果延長至15年,就不是本屆政府,也不是下屆政府,而是再一下屆政府的問題。若今天作出承諾,補貼的比例是多少,將來的政府就要付款,所以這方面是要考慮。
對於有中小企建議參考兩級制利得稅模式,對中小微企多一點補貼,羅致光指出,現有建議已有雙重補貼,用作支付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專用戶口,如果不足以支付,政府會提供第二層補貼。
羅致光在出席節目後表示,小微企最有可能使用構思中的第二層補貼,但承認微企較難定義,現時普遍考慮人數的做法未必適合所有行業,如大律師行的員工數量少,但營業額卻高。
他相信,政府提出172億元補貼已考慮過往20年的經濟環境因素,是較「穩陣」的估計,但暫時未有為補貼額「封頂」的想法。
他還說,希望爭取方案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