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菲律賓籍家傭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入境處有關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的規定。高等法院今日頒下判詞,裁定外傭一方敗訴。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指出,由於本地傭工數量不足,輸入外傭政策目的是提供同住家傭服務,不認為存在歧視成分,而有關要求亦與立法原意相稱。
周家明說,外傭選擇來港工作,應已接受與僱主同住的要求;若認為有關要求侵犯個人權利,可選擇留在祖國工作,或到沒有類似同住要求的國家工作。
2018年2月14日 時事脈搏
一名菲律賓籍家傭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入境處有關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的規定。高等法院今日頒下判詞,裁定外傭一方敗訴。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指出,由於本地傭工數量不足,輸入外傭政策目的是提供同住家傭服務,不認為存在歧視成分,而有關要求亦與立法原意相稱。
周家明說,外傭選擇來港工作,應已接受與僱主同住的要求;若認為有關要求侵犯個人權利,可選擇留在祖國工作,或到沒有類似同住要求的國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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