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辯論由公民黨議員陳淑莊提出的議案,根據《基本法》73條,要求傳召政務司司長及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到立法會,解釋就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與故宮博物院簽訂有關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的合作協議事宜,出示所有相關文件及作證。
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稱,自雙方簽訂合作備忘錄後,已舉行記者會解答公眾和媒體的問題。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亦有出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並在內委會文件中交代合作備忘錄全文。
他表示,西九管理局去年初已進行為期八星期的公眾諮詢,就設計和營運模式徵詢市民意見,西九管理局亦定期滙報香港故宮的進展,反映當局高透明度及負責任的態度交代進度,亦有向立法會提交資料,傳召官員動議是不必要,促請議員反對。
支持議案的街工梁耀忠批評,政府決定興建故宮文化博物館前未公開諮詢,質疑是怕市民反對,故採取「鴕鳥政策」。林鄭月娥曾解釋簽訂合作備忘錄前不作諮詢,是避免諮詢期間有人反對而產生尷尬,可見是視民意如糞土,只懂討好北京,質疑當局有否文化發展方向。
社福界邵家臻認為,西九管理局未作公開招標就委任建築師嚴迅奇擔任設計顧問,政府須提供相關文件,證明不涉及利益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