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包括組建中央金融委員會,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負責金融穩定和發展的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研究審議金融領域重大政策、重大問題等,作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
設立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作為中央金融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列入黨中央機構序列。不再保留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將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劃入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同時,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金融系統黨的工作,指導金融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作為黨中央派出機關,同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
此外,組建中央科技委員會。加強黨中央對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統籌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研究審議國家科技發展重大戰略、重大規劃、重大政策,統籌解決科技領域戰略性、方向性、全域性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國家戰略科技任務和重大科研項目,統籌布局國家實驗室等戰略科技力量,統籌協調軍民科技融合發展等,作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統籌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組織實施工作。地方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改革方案報黨中央備案。中央層面的改革任務力爭在今年底前完成,地方層面的改革任務力爭在明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