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出爐,包括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數據局、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等。
根據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新組建的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風險管理和防範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方案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中國銀保監會基礎上組建,將中國央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中國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方案並指出,中國證監會由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直屬機構。改革後,中國央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國家外滙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均使用行政編制,工作人員納入國家公務員統一規範管理,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待遇標準。
方案提出,撤銷中國人民銀行大區分行及分行營業管理部、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級分行,在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設立計劃單列市分行。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牌子,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與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合署辦公。
同時,不再保留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相關職能上收至中國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
方案還顯示,中國證監會將強化資本市場監管職責,劃入國家發改委的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由證監會統一負責公司(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
方案還要求,按照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管理規定,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管理的市場經營類機構剝離,相關國有金融資產劃入國有金融資本受託管理機構,由其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履行出資人職責。
方案提出將組建國家數據局,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推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等,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此舉意在保持數據安全、行業數據監管、信息化發展、數字政府建設等現行工作格局總體穩定前提下,把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方面的有關職責相對集中。
作為發改委管理的國家局,將中央網信辦承擔的研究擬訂數字中國建設方案、協調國家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共享、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等職責,發改委承擔的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等職責劃入國家數據局。
此次方案還提出,加強黨中央對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組建中央科技委員會,中央科技委員會辦事機構職責由重組後的科學技術部整體承擔。科學技術部將推動健全新型舉國體制、優化科技創新全鏈條管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並將深化財政科技經費分配使用機制改革。
但科學技術部的具體管理職責會劃轉給其他相關部委,如把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農村科技進步職責劃入農業農村部。把組織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職責分別劃入發改委、生態環境部、國家衞健委等部門。
方案的議案,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商標、專利等領域執法職責繼續由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承擔,相關執法工作接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業指導。
同時,國家信訪局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更好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將國家信訪局由國務院辦公廳管理的國家局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方案指出,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人員編制統一按照5%的比例進行精減,收回的編制主要用於加強重點領域和重要工作。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仍為2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