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發表題為「以強監管規制電子煙」的評論文章稱,是煙就應控,不能任其打着「科技產品」的幌子游離於監管之外,進而誤導消費者、損害人體健康。
文章提到,愈來愈多的人認識到,電子煙本質上就是煙,只要吸入就會對人體產生危害。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明確從今年5月1日起,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
文章指,控煙不僅關係到青少年身體健康,更關係到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即將實施的電子煙管理新規突出了現實針對性,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未來的關鍵在於讓制度真正落地,相關部門依照規定切實加強監管,行業和企業不折不扣遵守相關規定。
文章表示,通過對電子煙市場的整治、對電子煙行業的監管,也可以讓更多人理性認識電子煙,促使他們養成自覺少抽乃至不抽煙的習慣。隨着政策措施日趨細密,一定能有效降低公眾尤其是未成年人的電子煙使用率,助力健康中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