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發展,中國發改委等五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通知稱,對短期償付壓力較大,但未來有發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企業,金融機構可按照風險可控原則,在銀企雙方自主協商的基礎上,根據項目實際和預期現金流,予以貸款展期、續貸或調整還款進度、期限等安排。
該通知指出,部分可再生能源企業受多方面因素影響,現金流緊張,生產經營出現困難,採取措施緩解可再生能源困難是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目標的必要舉措,支持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文件稱,已納入補貼清單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所在企業,對已確權應收未收的財政補貼資金,可申請補貼確權貸款。此外,各類銀行金融機構均可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向具備條件的可再生能源企業在規定的額度內發放補貼確權貸款,鼓勵可再生能源企業優先與既有開戶銀行溝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