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行長徐諾金在兩會期間提出,應結合中國實際及借鑑國際經驗,盡快修訂《存款保險條例》,並在此基礎上研究制訂《存款保險法》,加快建立市場化、法治化的有序處置機制。
他續稱,由於沒有明確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處置當局的法律地位,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有序處置規則體系,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邊界不清晰,存款保險制度作為金融安全網最後一道防線的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制約了問題金融機構高效有序的市場化處置。
徐諾金建議,盡快修訂《存款保險條例》,並適時制訂出台《存款保險法》,明確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作為銀行機構處置當局的主體地位和各部門的職責邊界,充分發揮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事前介入、事中接管、事後清算的全面職能,實現處置成本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