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就技術轉讓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對中國發起第二輪挑戰,針對中國監管有關電動汽車和生物技術投資的批准,以及跨行業合資企業批准的法律法規。
歐盟委員會聲明指出,中國法律對在華經營的外國公司提出所謂的運營要求,迫使或誘使歐洲企業向中國合作夥伴組建的合資企業轉讓技術,以換取中國當局的必要行政批准;此外,外國企業還被要求在中國開展研發活動。這違背中國加入世貿時作出的承諾。
北京政府曾表示,此類轉讓屬於自願,並非強制,許多外國公司從中國研發中心的新技術研發工作中受益。
今年6月,歐盟就中國的技術轉讓向WTO提起另一宗訴訟,針對中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技術進出口規定中的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