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年7月通過修訂《牙醫註冊條例》,引入「牙科護理專業人員」(牙專人員)的法定註冊制度,務求在更具規範的監管制度下確保服務質素,確立其專業地位,原定在修訂通過後3年內生效。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牙管會)在此過渡期間須就牙醫與牙專人員的協作關係制訂清晰指引,並建立牙專人員的持續專業發展安排。
盧寵茂指出,現階段牙管會正集中為盡早落實註冊制度做好準備,並會與業界溝通,探討提前於2026年讓牙專人員註冊。在新註冊制度實施後,牙管會亦會監察新制度的推行情況及牙專人員在放寬工作範圍後的適應情況,確保病人安全得到保障。
他又提到,目前政府沒有計劃進一步放寬牙齒衞生員的工作範疇範圍至注射局部麻醉藥等較高風險程序,政府會與牙科專業界別保持溝通,不時檢視牙專人員的執業範圍,務求配合本地牙科護理服務需要。
盧寵茂強調,政府會視乎社會實際需要,按風險為本的原則,研究是否需要將其他職類的牙專人員納入註冊制度,政府會與牙科專業界別保持溝通,聽取業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