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集團(00813)公布,於7月15日接獲聯交所發出的復牌指引,正採取適當措施遵守復牌指引及相關上市規則,並將適時作出公告。
指引包括刊發上市規則規定的所有尚未刊發之財務業績,及處理任何審核修訂;就公司前任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於其辭任函中提出的事項,進行適當的獨立調查、公布調查結果並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進行獨立內部監控檢閱並證明公司已設立充分的內部監控及程序以履行上市規則項下的責任;證明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以及向市場公布所有重大資訊,以供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公司狀況。
聯交所表示,世茂集團須補救引致其停牌的事項,並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信納,方會獲准恢復其證券買賣。世茂負有制定復牌行動計劃的主要責任。如公司情況改變,其可能修訂或補充復牌指引。
根據上市規則,聯交所可將已連續停牌18個月的證券除牌。就世茂而言,18個月期間將於明年9月30日屆滿。
世茂股份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