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安集團(01222)與位元堂(00897)聯合公布,位元堂間接全資附屬同意以4100萬元,出售位於九龍彌敦道738至740A號利華大廈的物業。
該物業包括利華大廈地下C舖的一個商舖單位及該大廈閣樓C室的一個倉庫,目前用作位元堂集團的自有零售店舖及倉庫,其租約將於2026年1月27日屆滿。交易完成後,將租回予位元堂一間附屬公司,為期3年,月租為16.8萬元。
交易完成後,宏安集團及位元堂集團各自將分別錄得虧損約780萬元及收益約1140萬元。出售事項之所得款項淨額約4040萬元擬悉數用作償還有關該等物業之按揭貸款。
集團認為,經考慮現行零售物業市況及該等物業質素後,宏安董事會及位元堂董事會均認為,出售事項不但為宏安集團及位元堂集團帶來於適當時候變現該等物業價值的機會,並利用出售事項所得款項償還銀行貸款以減輕債務,同時租回該等物業可令位元堂集團繼續零售營運。